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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机构备案没有时间表 个别地方明确不发展P2P

2019-07-10 点击:1915 次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7月上旬,P2P网贷行业虽未等来试点备案,监管却终于有了新进展。6日晚间,《金融时报》发文称,近日,互金整治领导小组和网贷整治领导小组联合召开了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座谈会。中央各有关部门和部分省市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在交流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会议明确,下一阶段要将稳妥有序化解存量风险、多措并举支持和推动机构良性退出或平稳转型作为重点,坚定持续推进行业风险出清,切实保护出资人合法权益,维护各地经济金融和社会政治稳定。

2019年初,《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简称“175号文”)显示,监管总体工作要求是:坚持以机构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除部分严格合规的在营机构外,其余机构能退尽退,应关尽关,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和速度。

截至今年5月末,继续开展出借业务的运营机构数量已降至707家,比2018年初下降57%;借贷余额比2018年初下降27%,出借人次比2018年初下降75%;行业借贷规模、出借人次已连续11个月下降。

面对良性退出大势,机构的备案信心和动力较年初有所下降。“我也建议他们退出。”一位服务几家P2P网贷机构的律师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坦言。

个别地方明确不发展P2P

“我们省主要领导已经明确了,不发展P2P这个产业。”某省一位地方金融局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此前为了招商引资,该省对P2P持欢迎态度。

上述地方金融局负责人进一步补充,存量在营业平台通过“三降”(即降余额、降人数、降店面)实现良性退出,没有业务的平台直接注销。

华东某地P2P机构人士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截至目前,当地金融局对备案只字未提,仅说“该退的退,该转的转”。

监管最新明确,下一阶段要以转型发展和良性退出为主要工作方向,严禁新增互联网金融机构,及时处置随意变更股东或注册地迁址的机构,引导绝大多数机构通过主动清盘、停业退出或转型发展等方式实现风险出清。

值得一提的是,监管未明确提“备案”字眼。专项整治工作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将整改基本合格机构纳入监管试点。

“意思就是备案没有时间表,用时间消化风险。”上述地方金融局负责人认为,网贷备案并不乐观。

不过,上海锦天城律所律师曾峥认为,或许对于有一定实力的平台来说,坚持就是胜利。按照“成熟一家,纳入一家”的原则,网贷备案风向或许意味着从“水平性考试”转变为“选拔性考试”,待数量控制和质量提高达到监管预想的水平,备案才会有实质性启动。

借贷宝副总裁曾军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备案延期本身对平台业务影响并不大,等待备案期间,各平台需要持续“三降”。如果业务健康,推迟备案并不会伤筋动骨;反之,若平台存在假标、资金池、期限错配等问题,压力就会比较大。

监管最新表态未提鼓励转型助贷

监管最新表态,对于少数在资本金和专业管理能力等方面具备条件的机构,允许并鼓励其申请改制为网络小额贷款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

多位业内人士分析,消费金融公司门槛太高,网贷机构只能望洋兴叹;而网络小贷暂停批设,且正在统一监管办法中,也不现实。

此前“175号文”表示,对于正常运营机构,坚决清理违法违规业务,不留风险隐患;且积极引导部分机构转型为网络小贷公司、助贷机构或为持牌资产管理机构导流等。

拍拍贷、小赢科技等网贷机构早已开始布局助贷业务。2019年一季度,拍拍贷通过机构资金合作伙伴促成的借款金额占总撮合额比例的30.9%;小赢科技撮合借款业务总量中,机构资金占比为11.5%。

近期又有多家网贷机构宣布转型助贷。金诚同达(上海)律师彭凯认为,网贷机构转型助贷实属顺其自然,一方面,网贷备案政策并不明朗,监管也曾发文鼓励转型助贷;另一方面,“三降”压力较大,业务受制于资金端,为了生存发展,需要另辟业务,为持牌机构提供资产。

对比“175号文”,此次监管最新表态却未提助贷、导流。“担心助贷风险传导至银行等持牌机构,且现金类贷款利率高,不是监管鼓励方向。而且,监管鼓励银行信贷支持小微企业,多往小微企业投放。”上述地方金融局负责人认为。

在彭凯看来,一是助贷还是非持牌机构,名不正言不顺,尚不符合监管“金融必须持牌经营”定性;二是监管对助贷、导流态度悄然发生变化,观察是否引发新的风险。